各镇人民政府,乾佑街道办事处,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、事业机构:
《柞水县2017—2018年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》已经县政府同意,现印发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日博365bet办公室
2017年12月11日
柞水县2017-2018年受灾人员
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
今年,我县先后遭受风雹、洪涝、秋淋等灾害,全县受灾人口2.2192万人,农作物受灾面积969公顷,绝收面积203公顷,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939万元。为了切实做好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,根据民政部《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》和《商洛市2017-2018年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》,结合我县实际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工作原则
树立“以人为本,为民解困,为民服务”的工作宗旨,按照“政府主导、分级管理、社会互助、生产自救”的救灾方针,坚持救灾款物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发放原则,保证重点、分类施救,切实解决受灾人员因今年冬令和明年春荒在口粮、衣被、取暖等方面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难,维护社会稳定,促进社会和谐。
二、救助对象和标准
救助对象:因灾造成的倒房户、农作物基本绝收户,因灾造成口粮、衣被、取暖、就医等生活困难且无自救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、五保户、低保边缘户、建档立卡贫困户、残疾人及困难优抚对象。
救助标准:冬寒救助时段为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,春荒救助时段为2018年3-5月。期间缺粮人口每人每天补助一斤成品粮,缺少衣被人口每人补助1—2件棉衣或棉被,需救助人口按照病情和受灾程度救助。
三、救助程序
县民政局、县财政局确定分配方案后,15日内将救灾款物下达到各镇(办),各镇(办)根据下拨的救灾补助资金和本级资金安排情况,进一步完善冬春救助方案,确定救助对象和救助款物,在15日内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,具体程序如下:
(一)调查摸底。1.需救助对象。各镇办调查、核实、汇总当年冬季和下年春季本行政区域内受灾家庭口粮、衣被、取暖等方面的困难和需救助情况,填报《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》,并于12月15日前报县民政局。2.已救助对象。分别与2018年2月至5月冬令、春荒期间,调查、核实、汇总本行政区域内受灾家庭口粮、衣被、取暖等方面救助情况,填报《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统计表》,并分别于2018年2月20日、5月20日前报县民政局。
(二)确定对象。由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者村(居)民小组提名,经村(居)民委员会民主评议,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,进行张榜公示,公示无异议者,将相关材料提交镇政府(街道办)审核公示,公示无异议的报县民政局审批,正式确定受救助人员。
(三)审批程序。实行受灾人员个人申请,村组申报,各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审核公示后,报县民政局审批。
(四)建立台账。各镇(办)以户为单位建立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台账,并报县民政局备案。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台账由县民政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一印制,其主要内容应包括户主姓名、身份证号、家庭类型、家庭人口、需救助情况(人数、总量)、救灾款物发放情况。
(五)款物发放。各镇办根据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台账向救助对象发放救灾款物,救助资金原则上通过银行发放。确需采取实物救助的,要严格按照招投标和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实施,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安全,同时,要对采购的物资统一标识,以便监督检查。
四、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估
(一)从县民政局、财政局下发冬春救助资金的第15天起,各镇(办)每隔7天要向县民政局上报救助资金下拨情况,并向社会通报,直至资金全部落实到位。县民政局根据各镇(办)上报的《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统计表》,对救助对象进行抽样检查,同时接受社会、新闻媒体的监督,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结果。
(二)在冬春救助时段内或结束后,各镇应按照《民政部关于加强自然灾害救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民发〔2012〕148号)规定和陕西省民政厅《关于开展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》(陕民电〔2017〕49号)要求,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救助效果进行绩效评估,并将评估结果报县民政局。绩效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实际救助户数和人数(及占受灾人员的比例)、实际救助标准、实际救助效果、存在的问题、相关做法、经验和建议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层层落实责任。冬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,采取镇办干部包村组、村组干部包农户的办法,层层建立责任制,分片包干、分级负责,确保救助工作落到实处。
(二)实行统筹安排。各镇办要抽调力量,统筹安排,分类救助,通过生产自救、以工代赈、邻里互助、对口帮扶和政府救济等多种渠道,采取分段安排、按月供应的办法,确保受灾人员每人每天1斤成品粮,保证接上夏粮。
(三)加强款物管理。冬春救灾资金用于帮助受灾人员解决冬寒春荒期间口粮、衣被、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,要按照“专款专用、重点使用、无偿使用”的原则,切实管好用好冬春救灾资金,不得优亲厚友,不得平均发放,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,严禁将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、工作经费支出或平衡预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