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是强化规划管控。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,全面推行四级“田长制”和用地动工报告制度,推进国土资源“一张图”建设,实现行政审批、业务办理、技术支撑、保障服务等功能全面整合,完成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。
二是集约利用资源。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,全年出让国有土地300亩以上,实现土地出让收益2000万元,确保全年争取用地指标500亩以上,征收土地500亩以上,收储土地100亩以上,全力保障重大民生、基础设施等项目用地需求。
三是加强矿产管理。扎实开展“三保三治”行动,完成各类保护区现有探矿权的退出工作,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及恢复治理责任,恢复治理面积45亩以上。
四是严格执法监管。建立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,深化环保督查整改成果,扎实开展国土执法“铁拳”系列行动、“利剑”行动,实现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率、办结率达到95%以上,罚没收入200万元,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