柞府法发〔2016〕2号
柞水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
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
各镇人民政府,乾佑街道办事处,县政府各工作部门、事业机构:
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,加快执法人员专业化、职业化进程,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。根据市政府法制办《关于严格清理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做好申领和换发<陕西省行政执法证>工作的通知》(商府法发〔2016〕14号)文件要求,结合我县实际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高度重视,立即行动
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既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,提高执法水平的必然要求,也是落实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(2015-2020年)》关于“2016年年底前,各地区各部门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,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,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,不得授予执法资格,不得从事执法活动”要求的具体行动,各镇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,立即行动,把清理规范行政执法人员和收缴失效《陕西省行政执法证》工作,作为当前政府法制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,结合单位实际,认真组织,扎实安排,切实落实人员责任、明确时限要求,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清理精准、失效执法证件收缴到位。
二、明确范围,认真排查
按照省市清理工作要求,此次行政执法人员的清理范围主要包括四个方面:一是各单位的合同工、临时工和工勤人员中持有执法证件的人员;二是因离职、退休、工作调动、岗位调整等已不在执法岗位的持证人员;三是因单位合并、岗位调整等原因导致执法主体或事项发生变化的持证人员;四是执法岗位和事项未发生变化,但执法证件有效期已满的持证人员。省政府法制办将在2016年年底前将上述《陕西省行政执法证》作废。各镇办、各部门要对照此次清理范围,扎实做好清理排查工作,凡符合上述四类范围的持证人员,要认真进行登记,并督促持证人按时上缴失效的执法证件。同时,要结合此次清理工作,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核对及上报工作,积极配合县法制办做好执法证件申领、换发工作。并于2016年12月20日前,将清理工作总结、清理情况统计表(见附件)以及收回的失效执法证件,统一报送至县政府法制办公室。
三、加强培训,提高水平
各镇办、各部门要以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学法课时登记备案制度为抓手,加强对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的法纪道德教育,对行政执法人员实行有计划、经常性的执法业务培训和考试,促进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化、专业化、职业化。同时,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日常管理和考核制度,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、交流轮岗、教育培训、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,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,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,全面推进严格规范、公正文明执法。
日博365bet法制办公室
2016年12月5日